陕西省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公布

4月19日,陕西省今陕西省教育厅公布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年义通知。

明确要确保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政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育入缥缈剑侠,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学政电脑随机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陕西省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年义义务教育严禁以集团化、育入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学政

条件不具备地区的陕西省今儿童上小学可推迟到七周岁

省教育厅明确,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年义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育入缥缈剑侠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学政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陕西省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年义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育入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

通知明确,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统筹安排。

严禁以“国学班”等替代义务教育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严禁以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解读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时说,今年主要增加了两项新要求:一是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二是要求招生流程简洁优化,各市、县(区)通过各种方式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应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

严禁公办民办学校混合招生编班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解读说,今年通知就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特别强调了“十严禁”。即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在政策解读时说,“免试”是指全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就近”是指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区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综合三秦都市报、西部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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